格列齐特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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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通用名称:格列齐特片(Ⅱ)
商品编号:JD50607020
型号:80mg*10片*6板
品牌: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46
生产企业: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管理类别:双轨制处方药
商用名称:格列齐特片(Ⅱ)
助记码:GLQTP (Ⅱ)
中包装数量:0
整件数量:0
条形码:69252651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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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头孢克洛颗粒
功能主治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
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剂型
颗粒剂
不良反应
1. 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 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 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 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 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 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 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性状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孕妇慎用。
2. 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
1. 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 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 口服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
药理作用
头孢克洛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属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其作用机理与其它头孢菌素相同.主要通过抑制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该品对某些细菌的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可能对该品是敏感的。体外和临床研究已证实该品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抗菌活性:
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该品对抗甲氧西林钠的葡萄球菌无效。
革兰氏阴性菌:流感嗜血杆菌(仅针对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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